关于印发《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

时间: 2020-01-17
来源: 衢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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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住建办[2020]4号

各市(县、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我局组织编制了《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原2012年印发的《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衢住建建[2012]34号)同时废止。

附件:http://zjj.qz.gov.cn/module/jslib/icons/acrobat.png《衢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pdf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