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建筑业协会组团来我会交流考察

时间: 2012-11-07
来源: 衢州市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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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31日,由舟山市建委副主任董志齐带队,舟山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沈永章、舟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项敏等一行11人来我会进行工作交流和考察,重点考察学习我会关于建筑法务方面开展的工作。衢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樊笑安、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长邱清水、衢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夏世毅等热情接待了来客。

30日下午,双方在衢州国际大酒店召开了座谈会,衢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樊笑安向来访客人介绍了衢州市市情以及衢州建筑业发展基本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市政府重视衢州建筑业发展,特别是2006年,衢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起到了对建筑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建筑业总产值快速增长,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在立足本地建筑市场的同时,拓展外埠市场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平稳有顺,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我市建筑业企业与本省兄弟地市相比,存在水平总体偏低,结构不够合理现状,特别是面临当前国际国内经济下行环境影响下,我市建筑业发展也受到了冲击,建筑业发展有所下缓。为了提振企业信心,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着手起草《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这个《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不日即将颁布。可以说,在经济运行困难的情势下,《意见》的颁布将给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光明。

市建协邱清水会长介绍了协会组织结构、发展过程、工作职责和业务开展情况,重点介绍了协会在法律为企业服务方面的一些做法。一是建好一个组织——组建衢州市建筑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衢州市建筑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由每个企业选派一至二名法务人员组成,目前共有128名成员。二是培训好一支队伍——定期培训建筑法务人员。通过举办法务建设论坛、法律讲座等的形式,培训一支既懂工程、懂管理,又懂法律的法务工作人员队伍。三是办好一个栏目——《衢州建筑业》“法务专栏”。开设法务专栏,发表法务人员的法务工作心得体会,交流法务经验,提供法务工作参考范本,实现经验共享,指导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四是维护好一个平台——建立与维护和审判机构的交流平台。建立与市中院(市仲裁委)的交流平台,反映企业诉求,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五是选好一个法律顾问——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协会法律顾问。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协会法律顾问,加强协会与法律顾问之间紧密合作,全面开展各项法务工作,确保法务工作的质量。

董志齐副主任首先感谢衢州方面的热情接待和不吝赐教。他指出,企业如何做到依法办事,企业自身规范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企业要学会自我保护,通过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自身权利,在这方面,衢州建协的工作走在全省前面,很值得学习。他指出,回去后,舟山市建协要在法务工作上做些探索,要把衢州建协这方面的经验在舟山开花、结果。董志齐副主任还简单介绍了舟山新区建设的一些情况。

双方还在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其他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进行讨论。双方表示今后双方要加强合作,共同为衢州、舟山两市建筑业行业企业搭建更多交流平台。

期间,考察组实地参观了衢州南孔家庙和烂柯山景区。

                                                                                 (文·摄 余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