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在衢州帝京大酒店召开了全市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座谈会,组织全市22家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与邀请到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超英、孙燕芳两位法官,衢州市仲裁委员会傅素红,衢州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负责人以及市建管处、市造价站、市质监站负责人一起座谈,共同探讨当前建筑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企业法务工作现状。会议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余昌根会长主持,协会其他领导参加了座谈会议。市建协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市建协法律顾问陈庆林参加会议。
座谈会期间大家发言踊跃,提出了许多企业经营中碰到一些问题,包括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问题;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问题;施工单位不当原告就成被告问题;委托项目经理或实际施工人出庭代理诉讼问题;项目经理或实际施工人私刻印章问题;公司财务直接给转承包人、材料商、班组长汇款问题;施工企业走出去发展与分公司负责人、办事处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问题;如何应对法院要求协助执行问题;工期罚款问题;以及工程项目业主破产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等。
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法律顾问陈庆林就行业普遍存在的以上十个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市法院两位法官也就上述问题作指导性讲话。指出,建筑业企业既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即要做自觉 守法的企业,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筑业企业要提高对企业法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法务工作水平。
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成立的企业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为会员企业开展法务工作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因此,企业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进一步抓紧开展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在继续做好专业律师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的同时,帮助建筑业企业增强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将法务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及其实施的全过程,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都将是十分重要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