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长特别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9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4年度衢州市市长特别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贡献奖
(一)评选范围
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部、省属企业和市属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企业集团公司含其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全资公司、直接拥有51%及以上股权的控股公司,下同)。
(二)评选条件
1.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增值税的25%部分,企业所得税的40%部分,个人所得税的40%部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资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2.企业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并保持稳定增长,无查实性投诉的;
按收付实现原则,根据企业当年净上缴地方财政数(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数扣除当年财政实际返还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计数高低排序后取前10名。若评选的建筑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未进入前10名的,则另外各增加1个奖励名额,分别取评选的建筑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中排名第1名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
第1-3名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30万元;第4-10名(含增加名额)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5万元。
二、亩产税收贡献奖
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部、省属工业企业和市属工业企业,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的企业。
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各项税收入库数(含出口企业调库数)达到100万元以上,且亩产税收数(亩产税收计算方法: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收数÷企业工业用地面积)达到15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参评企业亩产税收数高低排序后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排名前3位的为一等奖,排名第4-6位的为二等奖,排名第7-10位的为三等奖。获得一等奖的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各项税收入库数(含出口企业调库数)必须达到200万元以上。
一等奖奖励人民币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二等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20万元;三等奖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0万元。
三、技术创新奖
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部、省属工业企业和市属工业企业。
(1)企业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2)企业当年用于研发新产品的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2.5%以上;
按当年完成新产品产值数和新产品产值率各取权重50%的得分进行排序,按得分高低取前5名。
第1-2名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20万元;第3-5名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0万元。
四、出口规模奖
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含驻衢的部、省属企业。
企业当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增长率达到市本级当年出口平均增长率以上,且必须为正增长以上的,按当年出口额高低排序后取前3名。
第1名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20万元;第2—3名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人民币10万元。
五、工业企业上台阶奖
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亿元、15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和5亿元,且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相应达到3亿元、2.5亿元、2亿元、1亿元、4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
首次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
获奖企业再次进档的,则一次性补发所进档与其之前已获奖档之间的奖金差额。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2014年度会计报表、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社会贡献奖另需提供2014年度企业纳税(费)证明和社会(失业)保险费缴费证明(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亩产税收贡献奖另需提供2014年度企业纳税(费)证明和土地证复印件;技术创新奖另需提供研发费用汇总清单。以企业集团申报的应附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全资公司和直接拥有51%及以上股权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企业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亩产税收贡献奖的企业如系仅租赁生产厂房的不在申报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长特别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省属企业直接报市长特别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评选领导小组。
(三)企业当年因环保、生产安全发生责任事故,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可视情节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四)企业集团公司(含其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全资公司、直接拥有51%及以上股权的控股公司)在衢的,必须以集团公司组织申报(部、省属企业除外)。企业集团总部(法定代表人)不在衢的,以在衢企业的实际负责人为申报和奖励对象。
(五)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各企业要实事求是申报,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要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贡献奖1式4份、亩产税收贡献奖1式4份、技术创新奖1式3份、出口规模奖1式2份、工业企业上台阶奖1式3份)报送市长特别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委企业管理处)。
地址:世纪大道677号,市集聚区大楼三楼332办公室
联系人:邓建、刘小兵,联系电话:8761755,手机:13515700766、13735092198。
附件:申报各类表格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
附表1
社会贡献奖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申报时间:
法定代表人/ 实际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税务登记证号
申报领域
申报数
企业申报数(万元)
部门审核数(万元)
上年
本年
±%
上缴地方财政
收入数
财政实际返还数
净上缴地方财政数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费
合计数
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市财政局审核 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审核意见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市评选办 审核意见
注:企业集团总部(法定代表人)不在衢的,以在衢企业的实际负责人为申报对象
附件1续表
2014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明细表
序号
税(费)种
1
增值税的25%部分
2
企业所得税的40%部分
3
个人所得税的40%部分
4
营业税
5
城建税
6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7
水利建设基金
8
土地使用税
9
土地增值税
10
房产税
11
印花税
合 计
附表2
亩产税收贡献奖申报表
当年地税实际入库数
当年国税实际入库数(含调库数)
工业用地面积(亩)
亩产税收数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市国土局审核意见
市地税局审核意见
市国税局审核意见
市评选办审核意见
附件3
技术创新奖申报表
填报时间:
企业申报数(个、万元)
部门审核数(个、万元)
市级以上技术 (研发)中心数
当年研发费用总额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
当年研发费用总额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当年完成新产品产值
当年完成新产品 产值率(%)
市统计局审核意见
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市经信委审核意见
附表4
出口规模奖申报表
企业申报数(万美元)
部门审核数(万美元)
当年
出口创汇总额
市商务局审核意见
附表5
工业企业上台阶奖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法定代表人/
实际负责人
企业申报数 (万元)
部门审核数 (万元)
上 年
当 年
年主营业务收入
上缴当地地方财政收入
增值税25%部分
企业所得税40%部分
个人所得税40%部分
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资金
增 幅(%)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