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设协〔2015〕2号
衢建协各联络处、各相关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选工作,按照本通知和《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5年)执行。项目必须是2014年12月底以前竣工验收。
二、申报办法:
1、各县(市、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联络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经市行业主管部
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3、市本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市建管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三、申报材料必须于2014年5月8日前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霞
联系电话:3891993
地址:衢州市荷三路281号四楼
邮编:324002
附件:1、《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2015年)
2、《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申报表》
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5年4月8日
主题词:企业 评选 通知
抄送: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局。
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5月4月8日印发
附件:
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审细则
(2015年)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节能环保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经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包括外地驻衢非法人分支机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质的单位,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且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申报的项目必须有立项文件,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3、申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正确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定。
4、申报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5、申报项目只能参加一次评选。历届未评上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条 申报项目规模
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应在主体专业或多个专业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整体水平在衢州市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一、工程设计项目
1、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公建项目。
2、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的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的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3、风景园林项目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
4、电力、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
5、工业、市政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
6、技术复杂、难度较高的特殊项目,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项目,工程科学技术上有所突破的项目,申报不受上述各款约束。
7、独立的建筑装修设计、安装工程设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不属于申报之列。
二、工程勘察项目
申报工程勘察的项目,必须是符合上述设计规模的工程勘察项目。
第四条 申报项目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能环保的要求,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好。
1、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方法和手段选用适当,能以恰当的工作量和勘察精度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勘察全过程均经过严格检查和审核,成果要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
2、工程设计项目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工程设计项目的整体水平达到市内或接近省内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第五条 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设一、二、三等奖。
1、一等奖项目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居全市同类项目最高水平,并有较大的创新,达到或接近省内同期水平。
2、二等奖项目在全市同类项目是领先水平,并有所创新。
3、三等奖项目居全市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工程勘察项目。应送详勘阶段的成果报告一份。要求资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2、工程设计项目。应报送配套齐全的各专业施工图及联系单一份,建筑节能计算书和结构计算书各一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要求签字、盖章齐全。
3、介绍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的照片至少10张(规格大小以清楚为原则),并附送光盘。
4、应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业主对勘察设计的评价意见。
5、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申报表一式一份。
6、除施工图和勘察成果报告外,其余申报材料按项目装订成册,并应有封面和目录。
7、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工程勘察项目限9人, 工程设计项目限15人。此人员名单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第七条 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的项目,应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县(市、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申报项目资料报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市、区)联络处(市区申报项目报市建管处),各联络处(市建管处)按相关要求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申报资料报市各专业局,市级各专业局按相关要求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实地测评,形成初步测评意见。
3、由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成立“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行业监管部门领导以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建管、质监以及行业协会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步骤:
(1)听取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及材料检查情况的汇报;
(2)查看申报材料及工程建设项目;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5)获市一等奖项目推荐申报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不符合钱江杯申报条件项目除外)。
4、评审结果在衢州市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发现有问题的可向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投诉,公示无投诉或有投诉查核无问题的,由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下文公布、颁奖。
第九条 获奖单位对获奖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本细则由衢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衢州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申报表》请到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qzjz.org/)下载。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