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6-29
来源: 衢州市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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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建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204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立培训机构

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是受市住建局委托的从事建设教育培训和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工人职业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建筑工人有关专业的全省统一考试、岗位业务的教育培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考核及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为方便各地建筑业企业员工培训学习,解决工学矛盾,减轻企业负担,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将在各县(市、区)设立授课点,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将授课场地具体地址和师资名单(按附件1格式填写)于625日前传真(号码:0570-3086965)给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

2.由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换证工作要求时间紧,建筑工人多,培训任务重,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施行常态化培训机制,随时可报名,一旦满足开班要求的,即及时开班上课。请各县(市、区)住建局至少确定一名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负责人,做到定点、定时、定人,提高培训的全员性和有效性。

3.根据建筑企业新资质换证的时间要求,一级建筑企业要在20166月底前上报,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提前安排一级建筑企业的人员培训,本辖区内各建筑企业尽快将本企业建筑工人的培训名单先报各住建局(按附件3格式填写),统一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市建校。

4.因住建厅编写的建筑工人培训专业教材将于8月底完成,还要进行师资培训,预计9月份开始衢州市建设职业学校将全面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

5.凡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视同其具备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能力水平。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履行监管职责,对本县(市、区)的培训全过程动态监管,明确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处室负责人、工作联系人,并填写《衢州市建筑工人培训考核联系表》(附件2)。

2.重点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管,防止不法中介等扰乱培训市场的行为发生。市住建局将组织到各县(市、区)的培训上课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3.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质量评估,对培训质量差的企业要严格查处。

4.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培训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局报送工作动态和总结。

                        

附件:1.培训师资人员名单

 2.衢州市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联系表

 3.建筑工人汇总表

 4.专业职业(工种)对照表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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