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5-08-14
来源: 衢州市建协
点击: 902

衢建协[2015]18

 

衢建协各联络处、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企业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于20096月,成员128人,六年来为我市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更新、扩大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人员,更好的发挥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现就重新申报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组织建筑业企业疑难法律问题研讨和实务培训,培养一批懂工程、会管理、通法律的法务工作人员,拟定有关法律事务业务操作规范,促进企业法务工作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管理水平。

  二、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

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主任会议作为工作机构。主任会议成员由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从委员中聘任。

   三、委员的组成和条件

委员由市建协各联络处、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分管法务工作的负责人或专(兼)职法务工作人员,以及从事建筑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组成。

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条件:1、分管法务工作的负责人或专(兼)职法务工作人员;2、中专以上学历;3、有一定的法务工作经验。

四、委员推荐名额分配

1、市建协联络处各1名;2、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各1名;3、具有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各1-2名,二、三级资质企业各1名。

五、申报时间:2015年831日前报市建协秘书处。

申报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qzjs666@126.com,或传真3891993

联系人:欧阳旭, 电话:3891994     传真:3891993

附件: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工作指导委员会申请表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5年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