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建协[2016]6号
市建协各联络处,各县(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衢州市建筑行业诚信企业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和市政公用行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衢建协[2015]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的衢州市建筑业行业诚信企业(以下简称“市诚信企业”)申报及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市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凡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以及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并连续三年及以上在衢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外地进衢企业(分公司);
2、企业已申请加入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并经相关程序成为会员单位。
(二)市诚信企业年审条件:
已获得衢州市建筑业行业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参加过2014年4月的年审工作,并年审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所有市诚信企业(获得《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称号的,不再参加市级诚信企业年审。)。
(三)凡企业如有以下行为将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1、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2、企业近两年发生死亡一人以上安全事故的;
3、企业近两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被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以及在市局各类检查中被市局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
4、企业近两年发生拖欠农民工资,导致群体上访,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5、近两年有不良行为记录且网上公示时间达3个月及以上的;
6、企业近两年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实并受到处罚的;
7、企业未录入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向企业注册地市建协各联络处(设在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管处)或县(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2、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专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市区企业直接)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报。
3、市建协各联络处、各县(市)建筑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局(市交通、水利、电力局),请组织好所管辖企业积极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汇总后统一送至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三、申报资料及装订:
⑴申报表(含承诺书和评分表);⑵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近两年会费交纳凭证;⑶企业诚信经营规则;⑷营业执照副本(外地进衢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诚信手册》);⑸资质证书;⑹安全生产许可证;⑺工商信用评估;⑻银行资信评估;⑼企业获奖证书及证明文件;⑽企业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⑾企业发展规划;⑿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证明。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申报表中企业近两年主要指标统计按2014年、2015年数字填写;创优质工程按文件公布的年度填报。
四、年审资料及装订:
⑴衢州市建筑业诚信企业年审表(包括承诺书);⑵两年的市建协会费交纳凭证;⑶上年度年审基本合格的企业(合格的不提供此项报告)需要提交诚信建设整改报告(1500字左右);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衢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诚信手册》。年审资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五、《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和市政公用行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可从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网(www.qzjz.org)或QQ群(63028815)下载。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市建协联系人:欧阳旭 电话:3891994 13754302994
地址:衢州市荷花三路281号四楼
附件: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和市政公用行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6年4月5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