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住建办〔2016〕4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与国土部,市局相关单位: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选工作自开展以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强市建设,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我局制定了《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办法》,并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附件:《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办法》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9日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坚持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建筑业企业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水平,争创国家级、省级精品工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强市实施意见》(衢政发[2011]59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最高荣誉奖。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监督指导下,由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衢州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市勘协”)会同衢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政协会”及相关专业协会承办。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分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两项。
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是衢州市房屋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必须是衢州市市政工程金奖示范工程、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项目,并获得申报年度衢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申报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必须是各县(市、区)、市本级工程勘察设计的标杆项目。工程项目同时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用户满意、社会赞赏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工程。
第三条 成立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优秀勘察设计评委会和优质工程评委会两个专项评委会组成。专项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每年评委会成员视情况适当调整,并报市住建局同意备案。
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由市住建局发文公布通报表彰。
第四条 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每年评审一次,优质工程奖和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分别由市建协、市勘协制定相关的评审细则,并按细则组织实施。评审的基本程序为:单位申报、组织推荐、协会初审、专家复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正式公布等程序。同时,还应与推荐选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相衔接。申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项目必须是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并获得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项目。申报浙江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分别由市勘协、市建协会同市政协会及相关专业协会初审报市住建局同意后上报省相关协会。
第五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六条 评审人员的专家组成员要秉公办事,严守评审纪律,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宴请、礼品财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者视其情况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其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 衢江杯奖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及社会监督。对评审通过的工程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社会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获奖条件的工程予以取消。各县(市、区)、市本级申报的工程项目,也应在申报前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予以取消。获奖工程三年内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八条 对获奖工程的奖励
(一)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评选活动,获奖项目单位在企业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政府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以及工程招投标给予政策倾斜。
(二)对建设工程的主承接单位(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授予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质工程)、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荣誉证书和奖杯或奖牌;
(三)对参加建设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和业主(建设单位)、主要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优质工程)奖状;
(四)对获得衢州市建设工程衢江杯奖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通报表彰。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4月29日起实施。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