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建协[2013]11号
市建协各联络处、各监理会员: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的衔接浙江省优秀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审。我会于4月12日、25日两次召开市建设工程监理分会座谈会,讨论本办法的修改。经讨论、修改,在25日会议上通过了本办法的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次修改涉及到市先进监理企业、优秀监理人员的有效期,顺延至2013年5月底。
附件:衢州市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监理人员评审办法(2013年修订)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13年5月10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有关专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