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建协〔2026〕6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建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强化建筑行业自律管理效能,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档案中介市场环境,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服务质量,推动城建档案服务市场秩序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档案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档案中介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衢州市城建档案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方案(试行)。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衢州市城建档案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方案(试行)
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衢州市城建档案中介机构规范化
管理方案(试行)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衢州市市本级范围内承接城建档案整理、数字化、咨询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且为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中介机构管理
(一)准入条件
相关单位及个人组织开展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数字化等服务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与从事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数字化等相关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能力;
3.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 (二)备案与入库管理 1. 中介机构需向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提交入会申请材料(含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明、服务能力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等),经审核通过后纳入“城建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名录”。 2. 名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新增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入库,退出机构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移出名录。 (三)退出机制 中介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移出服务名录,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备案资格; 2.服务过程中造成城建档案丢失、损毁或信息泄露; 3.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 4.存在恶意低价竞争、围标串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5.发生重大投诉且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
6.其他符合退出机制的相关情况。
三、服务市场管理
(一)收费规范
城建档案服务收费实行合理区间管控,以行业平均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上下浮动比例(原则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严禁恶意低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服务费用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严禁在合同外收取额外费用,鼓励中介机构通过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合理定价,而非单纯以低价抢占市场。
(二)竞争秩序管理
1. 严禁中介机构采取围标串标、虚假宣传、诋毁同行、贿赂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主管部门建立市场竞争行为监督机制,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中介机构,一经查实,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移出服务名录。
3. 鼓励中介机构通过技术创新、服务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良性竞争与高质量发展。
四、评价与监督管理
(一)服务评价机制
1. 评价主体: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牵头,联合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等相关方,建立中介机构服务综合评价体系。
2. 评价内容:包括机构资格、制度体系、人员管理、服务质量、档案安全、市场行为、业主满意度等维度,具体详见《衢州市城建档案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3. 评价方式:采取日常检查、项目验收反馈、业主评价、季度汇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4. 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将按企业名称首字母排序,相关内容在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监督管理措施
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档案安全、收费行为等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记录机构的备案信息、服务评价结果、违规行为、整改情况等信息,信用档案作为机构准入、退出及业务推荐的重要依据。
五、过程规范化管理
(一)服务前期管理
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城建档案相关业务培训,明确工程档案归档范围、整理标准、数字化规范及验收要求,确保城建档案行业从业人员熟悉政策与技术标准;中介机构承接项目后,应在服务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项目信息,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服务过程管理
中介机构开展相关档案服务需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等标准执行,确保文件齐全、分类规范、组卷合理、编目清晰、数据完整、格式规范;服务过程中主动接受行业协会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开展质量抽查工作。
(三)服务后期管理
中介机构需对服务项目形成的合同、台账、质量检查记录、验收反馈等资料进行内部管理文件归档留存,建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以备后续核查。
六、行业发展与保障措施
(一)行业体系建设
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应积极推进建立城建档案中介服务行业规范与标准,引导中介机构制定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内部制度,构建规范化的行业服务体系;定期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业务交流、技能培训与行业研讨活动,推广先进服务经验与技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机构服务水平。
(二)保障措施
细化中介机构管理职责分工,确保准入备案、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务公开、行业会议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宣传本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各方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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