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建协[2014]21号《关于开展组织申报2014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和持证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14-03-21
来源: 衢州市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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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组织申报2014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和持证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浙建协[2014]21号

各市建协、有关省级专业协会、省建设投资集团,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经研究开展2014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和持证人员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

根据中施企协字[2014]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企业要求申报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职业经理人的情况,请各市建协、有关企业、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查阅中施企协文件(http://www.cacem.com.cn/association/201402/12840.html)进行申报,特别对高级、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分级标准要分清类别严格把关。

1、新申报按中施企协附件1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分级标准,分别申报高级、中级职业经理人。

2、已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按中施企协附件1:(2)有关标准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

3、按附件一浙江省中国工程建设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二浙江省中国工程建设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结果汇总表,逐项填写,统一Excel2003格式发邮件至zjjx508@126.com。

4、按上述各项申报要求,请于4月30日前以书面资料及电子稿一并上报省建协教育培训部汇总。经初审确认符合资格评价的职业经理人组织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二、职业经理人年审

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施企协字[2009]19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的通知”,按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工作组织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进行年审,以确认证书的有效性。

1、本次年审的职业经理人是中施企协2008年发证(中施企协字[2008]5号文件)的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高级、中级人员,已经在2011年2月17日(签印日期)年审合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是第二次年审,以确保持证有效。

2、年审收费按中施企协字[2009]19号文件,年审收费标准高级每人500元,中级每人300元(含继续教育费用)。年审费用可现金交纳或汇款(汇款单位: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咨询培训部,账号:1202026109900034122,开户行:工行莫干山支行)。

3、本次年审时间从通知下发起至4月30日前结束,请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统一组织本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年审,过期恕不受理。在年审期间,望企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相互转告,以免耽误年审。

年审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08室

联系人:王水清(主任)、包奕林

联系电话:0571-81956258、81956283

附件:

1、浙江省中国工程建设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结果汇总表

2、浙江省中国工程建设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结果汇总表

3、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申请表附件3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年审申请表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